服務專區 /長照服務宣導

本院有提供出院銜接長照服務 讓返家照護不中斷

長照3.0服務對象

年老失能者為主,但不侷限在老人,只要是因疾病、殘障、傷害或衰老等因素所 導致日常功能自我照顧上完全或部分的障礙者及其家庭,都是長期照護服務的對象。

★出院時需要長照3.0服務,需符合以下條件:

●  65歲以上失能長輩

●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失智症者

●  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收案對象(PAC)

★服務項目:

●  照顧及專業服務

●  交通接送
●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  喘息服務

●  復能服務

115年長照服務派案公告:

    如附件

住院中諮詢長照服務窗口:出院準備服務組
電話:07-3517166分機1908   許護理師

返家後若有長照需求,可撥打1966 專線諮詢
或請洽詢各區衛生所長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