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患者經由醫師診斷需住院治療時,依患者病情開立住院通知單,請至一樓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 (夜間及假日請至急診掛號櫃檯)
患者或家屬填具住院保證書並告知住院處人員所需之病房等級以安排床位,服務人員將明確告知病患有關病房應補貼之健保以外的差額,健保 IC 卡將依健保局規定代由住院處保管,俟出院繳費後發還。
視病患情況,醫師開立檢查單完成相關檢驗及檢查。
護理人員或病房助理協助病患完成病房報到手續,並將病歷、住院通知單及檢查單一併交於病房並完成交班,病房護理人員提供環境介紹。
本院一樓住院處備有住出院須知單提供病患領取,若您還有其它疑問,請洽詢一樓住院處人員,我們將儘快協助您。
<本院總機:07-3517166轉1116住院處>